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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工程项目采用BT建设模式的思考
关于水利工程项目采用BT建设模式的思考
——复兴水库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实施
(官渡区水务局)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BT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运用范围也变得越来越广。水利工程的快速发展,使得BT模式在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中也被逐步运用。本文主要从官渡区复兴水库工程建设试行BT模式的实例,分析该模式的主要做法、优、缺点,提出了观点。
关键词:复兴水库 BT模式 做法及观点
前言:BT模式:BT为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中文意思为“建设—移交”。指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内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按协议由政府赎回,是国际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其主要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而形成的一种新型模式。该模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此后在沿海城市推广,对沿海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云南省的经济发展、资金问题和社会发展需求,BT模式自“十二.五”期间进入了昆明水利行业。官渡区水利建设历来是资金短缺,由于资金问题造成了一些水资源不能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防洪及生态整治的工作推进缓慢。为此,BT模式在官渡区水利建设中得到了试点。本文从试点的项目——复兴水库工程进行分析探讨,解析了BT模式在水利建设中的具体方式,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观点。
一、采用BT模式的基本情况
1、复兴水库工程BT模式的具体方式
复兴水库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复兴村宝象河支流上,原为小(二)型水库,总库容10.71万立方米,由于来水丰富,为充分利用水资源,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复兴水库进行扩建十分必要。“十二五”期间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对复兴水库进行扩建,扩建后总库容129.45万立方米,灌溉及防洪保护农田2200亩,解决农村大牲畜1645头饮水问题,批复工程总投资3383.66万元。该项目是由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BT投资建设方,由BT投资建设方负责筹措水库项目建设资金(除市、区两级政府自筹的1000万元以外)并负责工程建设,工程的监理、质检、审计由项目业主委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按比例回购工程的融资建设方式。
2、主要做法
为了更好地利用好资金,参照了《昆明市2010年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指南》,同时结合水利建设项目的特点、官渡区的实际情况,采用BT模式的主要做法是:
(1)、多方参与,明确职能职责。项目合同方有三方,分别为项目业主官渡区水务局、回购主体昆明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昆明炬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同时还明确了项目的主管部门。
(2)、通过招标方式确定BT投资建设方,若没有水利建设相应资质,需要BT投资建设方确定一家有水利建设资质、信誉良好等条件的施工单位签订联合体协议,再由项目业主、回购主体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BT协议,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及时自筹项目资金拨付到回购主体单位处,再由回购主体拨付到项目业主处,开展相应的征拆迁等前期工作。
(3)、引入银行机构作为回购主体,该项目在BT投资建设方的融资过程中项目业主不参与,项目业主与BT投资建设方没有直接的资金往来,只需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的三年回购时间内分别向银行机构支付回购款,由银行机构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给投融资方。为了防范回购风险,由回购主体提供土地一级开发出让收益作为BT回购保证。
(4)、BT投资建设方资金到位后,由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协调和建设管理工作。针对回购问题,一般是工程验收移交后三年内回购完成,但可结合政府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期及建成后由政府灵活安排列入财政预算的财政资金用于支付回购款。
(5)、BT协议的控制管理工作。在BT协议签订过程中,聘请了法律顾问和相关工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修改、商务谈判及拟定工作,对BT协议进行了全面的细化,从项目实施背景、投融资及建设、移交及回购、权利义务违约及转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及固定,特别是对投资回报、设计变更等,确保合同的整体性,从源头控制了风险。合同签订对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管理能力方面。该项目刚开始建设时引入了第三方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投资及进度管理,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复杂和管理单位职责不清、管理经验不足,建设过程中退场,给工程整个延续性、完整性造成影响;
2、BT投资建设方的投融资和建设施工能力方面。该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由于第一家融资问题和征地拆迁工作影响,建设一部份工程后退场,后又招标确定了一家BT投资建设方介入融资建设中,工程已建设完成,但两家单位的介入增加了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及后续结算、验收工作的复杂性;
3、回购资金方面。由于区划调整后,项目业主单位发生变化,原业主单位认为工程建设已完成已移交到新的业主单位运行管理使用受益,回购的资金应由新的业主单位进行回购支付,造成了回购资金无法落实,BT投资建设方利益受损。
三、BT模式应用在复兴水库工程中的优点
1、有效地缓解了地方政府资金短缺。该工程采取BT的模式,一般是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地方政府分三年进行回购,这就给地方政府不止三年(不含工程建设过程)的筹资准备期,地方政府也有时间争取到上级的补助资金,减轻了地方政府当前的筹资压力,有效地解决水利基础设施不足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
2、促进水利建设融资体制改革发展。官渡区水利行业一直以来,都是采取传统的投融资和建设施工方法,这次试点,给官渡区水利建设带来了一次新的风向,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有利于为地方政府综合多种投资融资方法提供依据,有利于改善水利基础设施投资结构。
3、有效地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便于后期运行管理。采取BT模式建设,一是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均由BT投资建设方筹措,如果出现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进度等出现问题,将会从头返工,增加了返工投资、延误的时间产生的费用等均由BT投资建设方承担;二是建设完成后,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已移交到业主方,项目业主可以有效地要求BT投资建设方进行整改处理,若不进行整改处理,业主可以在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增强了投资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
四、BT模式应用在复兴水库工程中的缺点
1、BT模式产生的间接费用较大。该项目采用BT模式一是增加了投融资的贷款利息和投资回报率产生的费用;二是建设、管理单位较多,增加了中间运行管理环节,工程复杂性和成本增加。
2、参与到水利建设项目的BT投资建设方数量少。官渡区水利工程多数以中、小型水利建设为主,投资金额不大,而多数有实力的投融方不愿投资建设这类型项目,造成了BT招投标时出现流标,无人参加的局面。
五、观点
BT模式的推广实施,首先要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前提下开展。
1、水利项目具有其特殊性,项目本身不能完全做到进场前“三通一平”,导致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需在建设过程中协调,所以BT投资建设方要有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项目的协调工作;
2、水利项目无论大小,都应严格筛选BT投资建设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水利工程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管理水平、专业技术力量、社会信誉良好、银行信用等级好、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和有能实施该项目的且能支配的流动资金等条件。
3、地方政府要做好回购资金的计划,结合BT协议中的回购期限,做好地方财政资金的筹措计划,做到按协议约定按期回购,形成良好的建设回购氛围。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各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占比也不同,确不需要采用BT模式的尽量不采用,若资金短缺的前提下,必须选择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好的,综合评价后再拟采用BT模式投融资建设。
参考文献:
官渡区水务局复兴水库工程BT模式建设、移交及回购合同书。